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
2015年1月26日,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柳主持会议,副主任方建霞、屠金球、聂勇出席会议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玉华,区人民法院院长邓金文,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兴东,扬子街道、西涧街道人大工委主任,区直管社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。
会议应到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,实际到会16人,符合法定要求。
会议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;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;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;决定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的时间、地点;通过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;通过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、秘书长、常务主席、副秘书长、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、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;决定列席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员名单;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了3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为2015年履职点评对象。
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,并且首次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仪式。